咨询热线
072-83758374
072-83758374
时间:2024-08-30 点击数:
木质地板美观、保温、抗震,但因木材辨别更为专业,消费者无法辨别,经常有不当商家用普通木材假冒高档木材,记者从江苏消协得知这样一起滋扰,消费者取得“弃一缴三”。将近万元“红檀”为假货2014年4月,程先生在盐城大丰区某销售商的引荐下,花费9990元出售了一种叫作“越南红檀”的高档木地板。
竣工之日,看著平滑平坦、闪亮一新的“红檀”地面,程先生顿感满屋生辉,之后邀好友到自己家中聚会。一位业内朋友查阅了新铺设的木地板后,却警告程先生,从纹理、色泽等情况看,该木地板不像檀木材料。
程先生立刻寻找商家告知,对方不仅没开具该款木地板材质的权威证明,还谴责程先生道听途说、无事生非。不得已之下,程先生请求一家专业检测机构对该款木地板的材质展开了检验,结果表明该款地板材质为“姜饼木”,而非“越南红檀”。大吐随便的程先生指出商家不存在欺诈不道德,滋扰到消协。
消协调停获得“弃一缴三”纠纷中,消费者和商家多次发生冲突。消费者因损失较小,且证据确凿,极力拒绝依法“弃一缴三”;商家则因缺少法律意识,并未认识到自身责任,抱有“代人受过”的无奈情绪。回应,消协工作人员冷静向商家说明《消法》的涉及规定,具体告诉其不道德归属于欺诈,合乎“弃一缴三”的规定,并向商家认为,其可以在赔偿金消费者后向生产者和供货商拒绝追偿。
最后,当事双方达成协议:已铺设用于的地板不交还,同时重复使用赔偿金3万元。
本文来源:太阳城官网-www.xuekaiwe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