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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30 点击数:
近日,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接诊了一位60岁的老人经治疗后病情趋于稳定本应回家调理却无处可去在急诊病房滞留多日老人说自己年轻时“犯糊涂”伤害了两个儿子如今想回头儿子们却不接受了患多种慢性病无家可归老人滞留医院急诊多日老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8月19日,他突发头晕被送医抢救,治疗后病情稳定下来,达到急诊出院标准。但一个星期过去了,老人依然没有出院。
“我们到街道,到老人儿子的户口所在地寻找,但没有下文,子女不接我们电话,而老人出租屋的房东也不允许他回家,老人确实是无家可归。”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纪委书记韦士才介绍。因为长期患病,老人自理能力很差,一日三餐只能由急诊护士抽空来照料。
急诊科主任胡东东坦言,医院没有太多的精力照顾他,尤其是在急诊科。而对于老人自己,他的第一愿望也是想回家。老人说,自己年轻时犯过糊涂,没怎么照顾两个儿子,如今卧病在床,他也渴望家人的陪伴。
老人张国强:挣的钱也没给家里人,有钱就自己花。想到家的时候,人家就不要你了。记者辗转联系上了老人在江苏镇江居住的大儿子。
“我这边一个月收入加起来2000块钱都没有,我还有两个小孩。”老人的大儿子称,对于老人现在想回家的需求,他没法满足。“首先我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我现在还是在外面住的我丈母娘家,我妈妈也很早去世了,我从小到大也没人管。”老人的小儿子仍在南京,记者拨打电话,一直显示占线。
据了解,小儿子平时打零工,收入不高。儿子称经济上"无能为力"律师:子女应尽到赡养义务“假如是三无人员,我们还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纳入三无人员管理,关键他不属于三无人员,条件达不到。他现在要肾透析,不透析,很快人就不行。”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纪委书记韦士才说。
目前,老人医院账户处在欠费状态,接下来,还需要定期血透。经过记者沟通,老人的大儿子表示:“不需要我去,我就不去,电话里可以安排。涉及到签字这方面,我联系下我弟弟,他在南京他可以签字。
但是经济方面,我没有办法。”对此律师说,老人年轻时可能没有尽到对儿子的抚养义务,但并不意味着,儿子对老人应尽的赡养义务,就可以免除。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凌建豪:老人在生病期间的医药费,包括日常开销,作为儿女来讲是要承担的,另外在住院期间,儿女最起码要去照料,看一看。老人家出院以后,要有地方住,生活起居要有人照料。
对于儿子,我们建议在自己能力范围内,要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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